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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风火轮技术俱乐部论坛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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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人:F1 发布时间:2007-2-4 12:11:49

欢迎使用中文名注册 版主热招中~~~~ 我们深信,论坛的发展离不开大家~~~
第一章 总则

  第一条:为加强对版主队伍的管理,提高版主队伍的整体战斗力,促进论坛向着健康、有序的方向发展,达到并超额完成我坛发展计划,特制定《论坛版主管理制度》。本制度适用于本论坛下辖所有区域总版及分版版主。

  第二条:论坛的管理层组成
目前论坛的管理层为以下三个级别:
管理员:决定整个论坛的对外宣传交流、对内人事升迁和论坛本身的发展。在决定版主任免、对与论坛管理相关的任何活动具有最高决定权;
超级版主即总板主:负责论坛的分类版面的日常管理工作和事务,并有权推荐决定负责论坛的分类版面的版主任免;
论坛版主:论坛管理工作人员,相应版区负责人。负责规划、管理、维护相应版区和协调与整个论坛的开发、策划等,优秀版主上任一段时间后经考评优秀后可提升为论坛总版主。
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第二章 版主的申请

  第一条:版主的上任途径。版主的上任有以下五个方法;

  1:管理员直接任命会员为版主。
  2:总版为其负责区域或负责区域下辖板块推荐区域总版或版主,并经管理员认可。
  3:分版版主为其负责板块推荐版主,并经管理员认可。
  4:会员在“版主招聘”直接发布版主申请帖,并经管理员认可。
  5:由管理员亲自或经过管理员的认可,各版主可在其所负责的板块或下辖板块内发布版主招募帖,通过该招募帖公开选拔出来的会员,经管理员认可可担任版主。

  第二条:版主申请的条件。通过本办法第二章第一条第二款至第五款的途径申请版主的会员,必须达到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之规定,方可申请版主。

  1:本站合法用户,且注册时间在一定时间内者;
  2:在线不得少于3小时;
  3:发帖、回帖总数达到50帖,且过半数的帖子为申请版面的非灌水帖;
  4:通过本办法第二章第一条第四款的途径申请版主的会员,须先经过现任板块版主同意方可;若申请版面没有版主,须先经过其所属区域总版同意方可;若其申请板块所属区域没有区域总版,则可直接经过管理员认可;
  5:因失职被撤销版主职位的会员,可以再次申请版主,但是必须在申请版面实行试用期,时间为一个月,试用合格,方能再次担任版主。若失职再次被撤职,半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版主;
  6:因自我申请辞去职位的版主,可以再次申请版主,但是总申请次数不得超过五次;
  7:如申请的是新开版面、冷门版面、高深版面版主,本条第一款至第三款限制可由管理员自行斟酌,适当放宽标准。
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第三章 版主的权利

  第一条:版主可在其所负责的版面及下辖版面内,对帖子进行编辑、举报帖子,加为精华、单帖屏蔽、评价帖子,专题管理、修复、锁定、 解锁 、提升、删除、移动、设置固顶等操作。但禁止对自己的帖子设置精华、提升、固顶。如确需加精华,请通知总版主或管理员,由其加精。

版主可在自己负责的版面内,对帖子和发帖会员进行:可以删除其它人帖子、可以移动其它人帖子、可以打开/关闭其它人帖子、可以固顶/解除固顶帖子、可以对用户评分、可以对独立用户进行奖励/惩罚、可以编辑其它人帖子、可以加入/解除精华帖子等操作。

  第二条:版主可推荐会员担任其所负责的版面及下辖板块版主;

  第三条:版主可在其负责的版面及下辖版面内,对会员进行加分。但禁止对自己的马甲ID加分;

  第四条:版主有权对违规会员执行删出指定会员所发全部主题贴等。
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 第四章 版主的义务

  第一条:所有版主必须与各种反动势力、台独势力、邪教组织作坚决斗争;所有版主必需对各种破坏祖国统一大业、破坏全坛人民大团结、破坏爱国民主统一战线的行为坚决制止,决不姑息!

  第二条:版主是论坛对外的一个窗口,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可能对论坛造成的影响,不得在公开版面发表对论坛有侮辱性的话题,不得对网友进行辱骂、打击、报复等;

  第三条:版主必须与各种广告帖、色情帖、灌水帖等违规帖作坚决彻底的斗争;

  第四条:版主须尽职尽责料理板块事务,积极发帖回帖,热心帮助有困难的会员,引导该版面向着健康、有序的方向发展;

  第五条:版主须与其他版主和睦相处,遇到问题应本着“求大同、存小异”的原则尽力解决,避免争端。并努力解决会员之间的纷争,为创造一个和谐、安详、积极向上的论坛氛围而贡献力量。
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第五章 版主任职标准

  第一条:所有版主必须坚决贯彻执行论坛管理层的各项方针、政策、决议和指示,自觉维护论坛管理层的绝对领导权。版主对论坛的各项方针、政策、决议和指示如有不同意见,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,可以声明保留,并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发表至版主议事版面进行讨论。

  第二条:版主须保证在线时间。总版主每月上线时长不得低于60两小时,版主每月上线时长不得低于30小时。

  第三条:版主须保证登陆次数。总版主每日至少登陆一次,版主每日至少登陆一次,有特殊情况可在版主区发帖请假。

  第四条:版主须保证发帖、回帖数量。总版主每月发帖、回帖总量不得少于50帖,版主每月发帖、回帖总量不得少于40帖。

  第五条:版版主须诚实守信,以礼待人。版主不得滥用版主职权并损害网友正当利益,不得在管理版面中出现明显的不公正行为。
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第六章 版主考核办法

  第一条:版主考核的时间和范围由论坛管理层决定,由主管论坛事务的管理员负责实施。

  第二条:普通会员10人以上或者版主、总版主两人以上,可以发起对任意版主的弹劾,弹劾程序启动以后,将依照本章之规定对被弹劾版主进行考核。但两次弹劾时间间隔不得小于三个月。

  第三条:版主考核分五个部分,第一部分占十分,二至四部分每个部分占二十五分,第五部分占十五分,合计一百分。

  1:论坛管理层评分。本部分由论坛管理层商议后,直接给出得分。
  2:未登陆天数。总版主按每增加一天未登陆扣3.57分计算,版主按每增加一天未登陆扣1.78分计算。不得负分。
  3:最近三十天内发帖、回帖总数。区域总版每发一帖计0.83分,分版版主每发一帖计1.67分。该项得分最高不超过25分。
  4:近一个月的管理力度。主要以版主管理数量,删贴、置顶、加分、精华等综合计算,达到总数30项的,可以给满分25分,考核管理员也可以自行斟酌进行计算。
  5:会员评分。由负责本次考核的管理员在被考核版主所负责板块发布投票帖,以三天为限,根据支持比率统计得分。满分15分。

  第四条:版主考核分全面考核与简化考核。全面考核包括以上所提的全部五个部分,简化考核仅包括以上所提的第二、三、四共三个部分。当管理员开始考核时,对提交全面考核申请的版主进行全面考核,对未提交申请的版主进行简化考核。

  第五条:版主考核结果将由综合得分决定。全面考核得分100-85分为优秀,84-75分为良好,74-60分为及格,60分以下为不及格。简化考核得分75-63.75分为优秀,63.74-56.25分为良好,56.24-45分为及格,45分以下为不及格。

  第六条:论坛鼓励版主之间互相监督,也希望广大网友监督版主的工作,并积极向我们报告、投诉。对于检举者,我们将奖励论坛积分20-100不等。

  第七条:本章所列考核办法,对总版主同样适用。总版主考核标准参照区域总版考核标准。
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第七章 版主处罚措施

  第一条:凡违反第四章第一条、第二条以及第五章第一条之规定,将提出严重警告一次,并立即开始启动对该版主的考核程序。情节严重的,立即予以撤职,且不接受行政复议。

  第二条:凡未请假,且超过十天未登陆的版主,按自动离职对待,且不接受行政复议。

  第三条:凡违反第四章第五条、第五章第二、三、四条规定的版主,给予严重警告处分,立即开始启动对该版主的考核程序。

  第四条:凡违反第四章第三条、第五章第五条、第六条规定的版主,给予警告处分,且撤销已加精华和积分,情节严重,屡次再犯的,立即予以撤职。

  第五条:达不到第四章第四条规定的版主,提出批评,并限期整改。

  第六条:考核结果为“不及格”的版主,给予撤销版主职务处理。

  第七条:因考核结果为“不及格”而被撤销职务的版主,可在一周内提请行政复议。逾期不再受理。
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    第八章 奖励措施

  第一条:论坛管理层将不定期的对版主工作进行考核,并且公布考核结果。

  第二条:对于得分为优秀的版主,我们将进行全站表扬,奖励论坛积分500-1000不等。

  
  第四条:对于获得多从奖励的优秀的版主,我们将提拔为总版主

  第五条:论坛将不定期的对版主进行回报活动,凡是考核得分为良好以上的版主,均可以得到我们的论坛奖励
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  第九章 说明

  第一条: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,之前论坛如有相似规定,一律以本制度为准。

  第二条:本制度由论坛管理层负责解释,并保留更改的权利。

发布人:F1 发布时间:2007-1-21 15:10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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